中學時代,手淫被作為一種圖騰,供奉在校園里的每一間男生廁所墻上。頑皮的男同學會趁美術課或書法課清洗筆刷、毛筆的時候,用殘余的墨汁在墻上將男性生殖器大大的畫出來,有時候還兼有精液的圖樣在頂端噴發,以及卷曲稀疏的毛髮。
那時候這些對於我都還是禁忌啊。我甚至覺得那是一種罪,對身體侵犯、褻瀆的罪。一直到高中趁家人外出遠行,我偷偷摸到翻版光碟攤位買下人生中第一張A片的時候,我都不曾想過自己會涉入這樣的罪業中。
那一個晚上我初次橫臥在洗澡間,右手不斷在雙腿之間抽動,不自覺地雙腿緊緊夾著自己,直到一抹不可言喻的光亮閃在暗沉發霉的天花板,我獻出了初次。就是光閃現的那一剎那,我心中泛起莫可名狀的興奮、快樂,還有自責、慚愧,以及罪。那是我第一次凝視自己的精液,貼在廁所白皙的瓷磚上,仿佛屬於自己內心深層的某些東西也隨著被解放了。
我異常激動。躺著細聲喘氣。 
然而,這樣的感覺後來會漸漸稀淡。自慰通常會演變成洗澡的儀式,有時候未必是真的對性欲有所沖動,而是僅僅作為一種身心抒發(?)。一天結束,洗澡無事可做,就握著勃起的欲望抽動。越來越常這樣做的時候,人會漸漸對這回事失去感覺。
直到那天我枕在墻上,扶著自己孱弱的器官大力抽動。沖涼房飄散著熱水的蒸氣和沐浴乳的淡香,花灑不斷沖刷自己,好像想借機將我隨之而來的罪業洗凈似的。
我在極疲累的時候擠出幾滴奶白精液,大嘆一口氣慢慢滑落、靠坐在墻邊,本來閉著的雙眼,看見午後的陽光閃進通風口來。
陽光和藍天。還有一群人正在外面行走。
就那么一瞬,我突然了悟,與手淫隨行的,不是罪,而是一種空虛,還有更深的落寞。而寂寞的男人,總是借著這樣的方式在消費自己的靈魂與肉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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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ct 06 Sat 2012 17:54
  •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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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ct 06 Sat 2012 17:53
  •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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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ct 06 Sat 2012 11:49
  • 女巫

對於什麼時候開始寫第一篇小說,他全忘了。有時候在佈滿朦朧暗影的房間裡,他會恍恍惚惚想起那個夢,有個女巫出現在站滿書櫃的昏暗房間,周身立著不同長短的蠟燭,正劈劈啪啪地在燃燒。女巫持著魔杖翻弄應該是寫滿咒語的古書,然後瞧也不瞧他一眼,就叨叨念起咒語,念畢,用魔杖指著他,說:「你會是一個小說家」——醒來以後,他就已經是個小說家了。後來他始終不忘那將他變作小說家的女巫,好幾次急於回到那個夢境,卻終究不得其門而入。彷彿在什麼地方出了差錯,他漸漸老去的時候,才發現自己終其一生,在為一個符號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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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ct 02 Tue 2012 00:51
  • 無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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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p 28 Fri 2012 23:11
  • 無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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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p 25 Tue 2012 21:02
  • 3.

悲傷是無止境的
我們要習慣穿越 徒步地穿越
一片由戀人眼淚掉落
結晶而成的
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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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寫詩給我。我需要的不是一個詩人,也不是一個小說家。我要一個體貼的男人、顧家的丈夫,偶爾可以說說笑話逗我,但不要和我談詩論藝。
我們可以在床上做愛,在餐桌上將肋眼牛排細細地切成一塊一塊,偶爾可以買一隻高檔紅酒,坐在你家的沙發上看周星馳,小酌兩口然後傻傻地笑,可是請不要在這些地方和我談小說情節的設置以及電影鏡頭的鋪排。我會生氣,然後翻桌。
不要告訴我莎士比亞讓一個被他比作夏天的女子成為了永恆,我只在乎當下。我們的愛情不是文化意義上的,不是文字表現上的,我要我們的愛情簡單而純粹,因此,用你的行動愛我,用身體證明,你可以燃燒你的青春、放棄你的靈魂,但是不要把我變成一首詩。
我想談戀愛,很想很想。我想要一個男人,帥的,壯的,他可以長得斯文一點像書生,但是一定要會開車,我時不時會耍任性要求他載我環繞亞洲大陸走一圈,所以他要有無比堅強的心靈,來愛我、承受我。但是,拜託,請不要一邊開車一邊和我說:你看,我爬上那座山就可以為你點亮太陽。我頭皮會發麻。
我喜歡一個男人出門前輕輕吻我一下,晚上下班回家給我外帶起司蛋糕,兩年之內把我養肥,並且不捨棄我。我不要他躲在房間裡堆著一疊厚皮書的角落抽菸喝酒,深夜我睡著的時候他寫不出一首詩還因此發出野獸的哀嚎。
我要我的男人花更多的時間陪我。這很重要。因為你把時間花在模擬一首詩如何完成還滿以為你的愛人就存在裡面。嘿,我在這裡。
我想著要如何把事情說得更明白一些。不要再寫詩給我。情書也不可以。我需要的不是一個詩人、小說家,散文家也不要。因此很遺憾,你不是我的菜。我想談戀愛,很想很想,but not wit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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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字輩交流會結束以後很久,我才發現胃裡酸酸的,有個問題太大一塊沒來得及消化:你在什麼時候開始發現自己非寫不可。
這問題提出以後我頭低低的沒有回答,故作沉思,因此也沒專心地聽清楚左鄰右舍的其他人是怎麼說的。恍恍惚惚地,這問題就結束了,主持人不理那些還在沉思的假文青,便開始了另一議題。然後很遺憾的,我沒把問題丟在教室,反而吞進肚子裡結果造成消化不良,一段日子以後才又想起這個疙瘩一樣的問題。更糟糕的是,至今我唯一能給自己找到的答案,竟然是「就算不書寫也能繼續活下去」。
你看,我是不合格的文青。合格的假文青。
交流會以前我本來就不曾和同輩的許多創作者相處過,很長一段時間都是自己塗塗寫寫,偶爾貼在部落格或面書上,很久一次才投稿,也很久一次才參加作文比賽或文學獎。我不知道其他創作者是怎麼生活的,我自己曾經也為這想了很久,大概無法想像其他喜歡文學的人是不是一定躲在圖書館的黑暗角落看很深奧的柏拉圖尼采康德;或者在滿座的咖啡廳大大方方地霸占一張桌子,擺滿詩集小說稿紙宣誓自己的主權;或者看著村上春樹的小說聯想A片的情節自慰發呆——這些荒謬怪誕的想法都曾經浮現在我幼稚的想像畫屏上,而無法獲得證實。啊,終於,文青們現身了,結果是和我一般模樣的中學生、準大學生和大學生而已。這麼說聽起來彷彿有些失落,但我真為此覺得親切——你看你看,其實大家都一樣。
然後呢——然後突然,我發現大家都有了非寫不可的理由:書寫變成了某種確立自己生命存在的憑據;書寫變成昇華生命的一種方式;書寫變成抵抗、捕捉時間的工具;書寫是很多很多不同的意義拼湊組合凝結而成的龐大物體——書寫是作為一個詩人、散文家、小說家的身份證。很重很重。但為什麼要非寫不可呢?不書寫的話真的沒其他存在的理由了?
但我沒有啊,我沒有非寫不可。我可以喝酒哈啦打屁聊天。我可以看電影、閱讀、抽菸,但不寫作。為什麼寫作?
很奇怪的。19歲、20歲、21歲、22歲、23歲……那麼年輕的肉體和靈魂,沒有書寫以外存在的理由嗎?
有吧。沒有吧。但我曉得,有些人確實是以書寫作為自己的本命的。但往往那樣的自覺要到很晚很晚才發生。彷彿經歷一場驚天動地的衝擊、革命、創傷之後,才自覺書寫至於自己的意義的。也有很早發現的,像張愛玲,總是說「成名要趁早」,但從孤島離開後的張愛玲,她的文學成就反而就不如她的孤島時期了。
我不在刻意挑戰那些要以書寫作為自己本命的年輕創作者。我質疑的是,那麼早地發現自己非寫不可,究竟能寫到什麼時候呢?會像彗星樣,早早的放光,然後消逝嗎?還是到老如恆星般呢?
我們拭目以待吧。至少,目前我沒非寫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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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ug 06 Mon 2012 16:21
  • 2.

來,和我一塊兒躺下,這個夜晚
在同一張床上
那將是一片廣袤的草原,來放牧我們
太野蠻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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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ug 05 Sun 2012 13:02
  • 1.

你說,我們要找一個盒子,以便跳入彼此的夢中
在里面,愛情有一萬年那樣長
而我們只有




的時間
學習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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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應該覺得難過的,最後盡然只有「噢,原來是這樣啊,那好吧」,如此淡漠的感受。
我好像漸漸可以對許多事情釋懷了。首先淡漠,而後無情,沒有執念,這樣其實最方便了。像所有免洗餐具一樣,不必投入感情,用完即丟。
然後,你可以在街角的便利商店找到另一副一模一樣的。
這樣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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