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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看见大家的努力哦。那种可以为家庭而奉献的努力。为家庭而几次彻夜不归的努力。(希望大家不要因此而累坏才好,也不要因此影响课业哦。)我想,也因为这份努力,这家总是暖暖的,暖得令人不想离开。我好几次溺在团室里不想回家(纵使待到6.30哦),就是想回味这份暖气,渴望有哪位,也因为这份暖气牵引而到来的家人。所以啊,大家得空得闲时,请记得团室大门随时为你打开。

2.

还有,我不想要什么很强势的领袖(虽然这个很必要),但我要你们都会是很好的朋友。就那种时不时可以相互诉苦,时不时可以胡乱哈拉,时不时可以相互开开玩笑的那种。友情比什么都还重要(当然亲情与爱情也是),我要大家记住这点。这样,大家以后走远,回过头来,才会怀念、才会依恋、才会有“朋友,你还在那里吗?'"的疑问。所以,答应我,不要有不开心的成分介入你们的友情。纵使有了,那也请你们努力按”delete",把那些坏坏的东西删除掉,遗留下来的,是你们纯纯的友情。

3..
我好像变得更活跃了。那些老朋友们,还记得高一时候我总是说不出一句话吗?现在虽然话多了,但也请各位容忍啊...我想,要说什么总是要快说,以后,可能只是电脑屏幕上的交流了。哈拉虽然不健康,但是以后回忆里会有这不健康的一幕总是比什么都没有来的好的。所以,请别介意我的改变,我还是我,老垂、卡瓦伊(真不想这么叫自己)、阿卡、153gorgor、uncle 冯,都是我=)

4.

我决定了。我要成为野火帮下一任帮主。我要放火。将我们的友情当作火苗,加一些些火油,让它们熊熊燃起。
“我们的缘分,将会是一次又一次的分离,看着你们的背影,默默地向你挥手......”我是不想离开的,你们知道我舍不得的。但那既然是缘分,我也只好接受了,虽然很难过很舍不得(我干吗那么早在感慨啊?还有半年不是吗?)......
但是野火啊,是不会终止的。就像我们的友情,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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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垂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