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One,

寫作和戀愛都需要一點天分。我很早就領悟這個了,直到朋友剛剛傳來她班上的另一位同學的臉書狀態(每一篇狀態是1000字以上的文章),讀畢以後那樣的領悟才又更具體。

高中時候憨憨的,寫作在印象里是作文的另一種形式轉換。身邊那時候有湯儀恒是才華洋溢的,老師說她的文字像孔雀開屏。她六年級就讀完《紅樓夢》(印象中是吧),然後是張愛玲作品集,大概是皇冠出版的吧,但沒見過她拿在手中。

當初加入文學創作社,我以她作假想敵。說是敵人也不太對,大概是想一直寫一直寫,希望以後可以到她那樣的高度吧。於是,偶爾有徵文比賽或文學獎的時候,我就會翻開她刊登在我們初三那年畢業刊後版的作文比賽得獎文章——那時候我直覺那不是作文,是散文——她寫鳳凰花叢之間,韶華暗逝,歲月撲簌簌落下,初三的學生,寫這樣敏感細膩的感受。

我知道無論如何就是寫不進那個境界的。但我還是不停地寫,一直到今天。但如果問我我這幾年究竟寫了什么,我其實也不太清楚。好像有什么,但好像也沒什么。

反正就這樣,時間過了,人走過了,然後文字留下,你又不覺得它們算是什么。大概是一條刻痕吧。刻在我們如水的時光里。

我很羨慕那人。那個寫一個status 1000字的人。寫作的人很善感吧,你是不是也看見了許多別人看不見的映像?走進了許多別人未曾踏足的禁域?但代價好像是內心要承受那些感覺:無論愉悅、悲傷、失落、寂寞。因為一旦感受了,就會被自己放得好巨大、好巨大。

你在角落玩你的帽子,一張陰郁的面容,沒人敢和你說話。寫作的人就是宿命般地,要領受那些孤獨與寂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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