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啓源寫那麼多情書,卻用這一篇作結:

有些事當時以為會永遠記得住的,非常非常重要的小事,我覺得不會忘記的,很多年以後突然有人問起,我卻怎麼也想不起來了,那個時候還沒有部落格這種事,想濫情地記錄下來供人瞻仰歲月的遺容也不行,寫日記很娘,所以也不寫,信倒是寫過一堆,陪我搬了那麼多次加我沒有一次想打開來看。我終於來到了一個這樣的年紀,一個自己就可以證明記憶不可靠的年紀。

有時想想,人為什麼老是要記住一些事呢?為什麼非要記得住剎那的光景呢?走著走著你突然停下來面對著我為我整理衣領,下班過後的夜晚在公司樓下的停車場你坐在行李箱上對我說話,在很多人住的小平房裡你穿著睡袍拉著所有人來聞你的手是不是有自然的體香。多麼不重要的小事,微不足道的無法對未來造成絲毫的影響,為什麼當時會覺得自己永遠無法忘懷呢?

一次傷心的經驗,七次酒醉的駕駛,十九次的爭吵,五十次的悔過。

都會忘記的。

沒有人可以緊緊捉住回憶不放,就算是一個多麼念舊的人,時間像節日廣場中洶湧的人潮推著你往前走,那個所謂的過去,會一件一件慢慢地在越來越多的新事件中走失,像一個無助的小孩那樣走失,而你自己就只好漸漸忘記這個養了多年的記憶。

不然我們的腦容量你以為真的像科學家說的我們只用了百分之幾嗎?應該說,我們的腦就只能裝百分之幾,新的記憶要進來了,不管你願不願意,大腦自己會決定丟棄那一些記憶。

所以有什麼真的比現在還要重要呢?雖然說過去造就了現在,啊那好,謝謝你早就了現在的我,再見了。

真的,沒什麼比現在更重要了。現在,是2010年了。


所以,有一天我真的會忘記某個誰誰誰吧。但現在卻是將之珍而重之的,所以我要怎麼留住現在呀?還是,我們要屈服於遺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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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垂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