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姐在看電影的時候拿出portable charger來為電話充電,我看那充電器造型酷炫,就問在哪邊買到的。

 「這個啊,是前男友送的。」

 「前男友?」我有點好奇地追問,「那現在用著不會有特別的感覺嗎?譬如,睹物思人之類的。」

 「不會耶。」老姐悠悠地說,將手機連同充電器塞進包包裡。

 「為什麼呢?」,我真的不解,「我是說,畢竟這是份疼惜你的禮物吧?」

 我只是以為,有些事物原本就被賦予意義,因某種特殊意義而生。譬如同情、疼惜、愛戀,諸如此類。人在面對這一層意義的時候,難道會沒有任何連接或感懷嗎?

 後來啊,我在X男家裡過夜,早晨醒來偶然瞄見他的書桌上擺著一女子的照片,順口就問前女友啊?

 X坦率回答說是啊。很久很久以前的,大概5、6年了吧。「那照片還是我拍的呢」,X男說。

 「現在擺著,沒有特別感覺嗎?」,我聽過他和那女孩的故事,分手以後X喝醉了哭了,悲傷了好久,後來漸漸不再相信愛情這回事。

 「沒有呀」,X說。

 「那你還收著?」

 「其實,只是懶惰整理而已」,X悠悠淡淡地說。艷陽的午間,車內的冷氣陡然下降好幾度。

 我忽然想起老姐那時候是怎麼回答我的:

 「那是前男友了,親愛的弟弟。過去式,past tenses. Let bygones be bygones.」

 就這樣而已。沒其他的。

所謂現實,其實就是這麼回事吧。只不過時間是現實最好的幫兇。

最好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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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垂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