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某個早上醒來,發現她已經不在了。身旁的床位如此平整,摸起來,冰涼像沒人睡過一樣。

他悵然爬下床,洗臉刷牙,打開冰箱給自己倒了杯鮮奶。他來回在廳中踱步,環顧,想看看有沒有一張字條、一封信,留給他的,告訴他她去了哪里。什么時候回來。

沒有。冰箱上的便利貼都是食物過期的日子,還有一張提醒他餐桌上的食物要熱過了才吃,那是許多天以前的事了。桌上的,凌亂散著幾本雜志幾分報紙,還有兩罐空掉的啤酒罐,日光從陽臺照進來,躺在上面。

他懶了坐在沙發上,發呆,想象她究竟到哪去了。菜市場、早餐店、書報攤、便利商店。噢,可能到郵局幫忙繳水電了,可能吧。

他想象,她現在正走在回家的路上,手上提著袋子,里面裝的是買給他的早餐,三明治、蛋餅,鮪魚加起司。日光和緩照著,很舒服吧。他腦海里有一條很長的路,她就慢慢在上面走,慢慢、慢慢走。

就快到家了吧。

她是優秀的專欄作家,他很早就愛上她的書寫。兩個人在一起以後,她總是隔幾天就為他寫一封情書,半夜里趁他睡著的時候偷偷藏在客廳的某個角落,要他去找。於是,晨早醒來,滿懷期待尋找信封,已經變成他愉快的習慣。

像今天沒找到(她沒寫)的時候,他會從書桌抽屜里翻出那些舊的,一封一封再翻一遍,像在實踐一種儀式,去閱讀她的情書。

如此,閱讀。

他端坐書桌前面,扭開了窗,讓風進來。他想,這樣子也許還能看見遠遠處她走來的身影。他已經習慣眺盼一個歸人。

他將一疊信封小心從抽屜拿起,從最底下一封,開始讀起——然後第二封、第三封、第四封。

漸漸,他有些茫然,那些信紙上的字跡熟悉如故,不由分說。但他以為,那些字每一枚,在一撇一捺之間,有點像他的。於是,越看越熟悉,越看越覺得是自己的字。他後來著急地,拿出一張空白A4紙,隨意照著其中一封情書謄寫一遍,一段落一段落,直至最末尾「我愛你」,以及署名,幾乎都一模一樣。

他丟開筆,一身癱軟,凝視著那一疊信紙,不愿想象。

一切虛妄。如夢幻泡影。

窗外傳來,一陣一陣孩童嬉鬧、路人游走的聲響。他確定,其中必有一個,是屬於她的。她就快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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